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2016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2016年) 三、 三、 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 (一) 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统一监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 (二) 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协同联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在24小时内转载… (三) 做好存在严重问题网站的关停整改工作。严格政府网站关停标准和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得申请关停,如需整改或改版升级,应在确保网站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其他… (四) 强化对政府网站的监督考核。中国政府网已开设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务院部门网站要在首页添加平台入口(具体操作见全国政…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8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 各地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2. 国务院部门及其内设、垂直管理机构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3. 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注: 抽查采样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6月17日。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