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2016年) (三)

(三) 做好存在严重问题网站的关停整改工作。严格政府网站关停标准和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得申请关停,如需整改或改版升级,应在确保网站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其他政府网站申请暂时关停每年不得超过1次,关停时间不超过60天;拟永久关停的政府网站要做好内容迁移和公告等工作。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管理。做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有关数据核查更新工作,新建、改版、关停网站要及时填报有关信息,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错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