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四、 四、 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方,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发〔2000〕7号和国发〔2001〕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改革政策,周密制定试点县(市)的实施方案,健全和完善各项配套改革办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