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军需大学等四所军队院校移交归属意见的复函(2004年)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军需大学等四所军队院校移交归属意见的复函(2004年) 教育部、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军需大学等四所军队院校移交归属意见的请示》(教发〔2004〕20号)收悉。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函复如下: 教育部、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军需大学等四所军队院校移交归属意见的请示》(教发〔2004〕20号)收悉。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函复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