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4年) 三、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4年) 三、 三、 建立直接补贴机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七) 结合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起,全面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实行直接补贴的粮食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商品量的70%。其他省、自治区、直… (八) 尽快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直接补贴的标准,按照能够补偿粮食生产成本并使种粮农民获得适当收益,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原则确定。直接… (九) 粮食风险基金优先用于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2004年,粮食主产省、自治区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100亿元(占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的40%)对种粮农民补贴,以后年… (十) 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直接补贴的组织和落实工作,保证种粮农民得到实惠。补贴款的兑付可以采取农业税征收和对农民直接发放“征补两条线”,可以直接抵扣… (六)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