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1年) 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1年) 四、 四、 粮食主产区要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 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利益。 (一) 适当调整保护价收购范围。为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发展节水农业,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要适当调整保护价收购范围。从全国粮食供求趋势看,今后实行保护价收购的粮食品… (二) 粮食主产区要合理确定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并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粮食生产成本时,为补偿粮食生产成本,并使农民得到适当收益,省级人民政府可制定收购保护价,… (三)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主产区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的指导,积极引导农民生产符合市场需要的粮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改善… (四) 促进粮食的顺价销售。调整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包干基数以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费用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实现顺价销售,扭亏增盈。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促进和引… (五) 粮食主产和主销区以外的粮食产销大体平衡的省(区),可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粮食购销政策。其中,粮食产量相对较多的地区,…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