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 五、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速建成创新型区域 (十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 (十七) 五、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速建成创新型区域 (十七) 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加大财政对竞争前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初创型科技中小企业的引导性投入。抓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抵扣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创新创业投融资环境,鼓励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支持区域内国家级开发区中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鼓励发展金融租赁业,积极发展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创新服务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集成、运营和管理。 (十六)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