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 五、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速建成创新型区域 (十六)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 (十六) 五、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速建成创新型区域 (十六) 实现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重点推进电子信息、生物、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航天航空等领域的自主创新,加强区域联合协作,共同攻克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组织开展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示范。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产业集聚和创新载体方面的作用,协同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区域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十五)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