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09年) (二十五)

(二十五) 建立东北地区合作机制。建立东北地区四省(区)行政首长协商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跨省(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产业布局,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问题,并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