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0年) 六、 积极促进粮食销售、加工转化和出口,加快库存粮食轮换 (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0年) (一) 六、 积极促进粮食销售、加工转化和出口,加快库存粮食轮换 (一) 进一步加大粮食销售力度。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重视市场营销工作,建立粮食销售激励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对库存高价位周转粮食的轮库,采取购销结合的办法,实行等量对冲,推陈储新。转换库存粮食的必要合理费用,列入销售成本。各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必须认真做好周转库存粮和储备粮的轮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得低价亏本销售,更不准以处理陈化粮为名,降价销售粮食,对因降价销售粮食造成的资金损失,由地方政府和企业承担。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