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04年) 三、 几项重要措施 (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04年) (四) 三、 几项重要措施 (四)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国务院法制办要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商务部要研究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调整,尽快清理、修订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部门规章,力争2004年年底前完成。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