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4. 4.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应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国家核定的试点计划任务,负责编制本地区的年度计划,审批县级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各地必须严格执行计划,不准随意扩大试点范围和增加面积。对于超出试点计划面积的,其粮食、现金和种苗补助,由本地区自行解决。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