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27.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27. 27. 实行报帐制。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完成后,由省、县两级政府组织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农户退耕还林还草进行检查验收,农户凭验收卡领取粮食和现金补助,并逐级报帐。 26. 目录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