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16.

16. 要按市场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加强退耕还林还草的种苗基地建设,做好种苗生产和供应工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退耕还林还草的总体规划,做好种苗建设规划。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做好对种苗生产、供应的指导、管理工作,切实抓好种苗基地建设。鼓励集体、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培育种苗,扩大种苗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