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1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12. 12. 采取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对地方财政减收给予适当补偿。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的县,其农业税等收入减收部分,由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11. 目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