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 (十一)

(十一) 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利益共享的原则共建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