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十二)

(十二) 加大水利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夹岩、黄家湾、五嘎冲、马岭等大型水库建设,开工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和引提水工程项目,到2020年全省工程供水能力达到159.4亿立方米。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灌区续建配套和灌排泵站改造工程。推进小水窖、小塘坝、小堰闸、小泵站、小渠道等“五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到2020年灌溉供水保证率达到75%,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15万亩,改善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715万亩。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强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完善防汛抗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统筹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加强岩溶地下水和地下暗河开发利用,建设一批应急水源工程,提高抗旱应急能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在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加大对贵州水利建设投入力度,支持贵州如期完成“三位一体”综合规划提出的水利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