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2014年)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4〕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4〕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