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年) 六、

六、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认真整治环境,重点防治乡镇企业污染,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要创建和保护以山为主体,山、水、林、田有机结合的绿色生态环境系统。要形成以环城林带和花溪风景名胜区为重点,包括城市公园、片区公园、山头绿地等构成的城区绿地系统。在规划划定的禁建区内要严禁各项开发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