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的批复(2003年) 五、 国务院关于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的批复(2003年) 五、 五、 珠澳跨境工业区建设是发挥“一国两制”优势,在《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内,内地与澳门加强合作、互动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关各方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加快建设,力争早见成效。珠海园区须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正式运作。两地海关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国务院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五日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