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批复(2024年) 四、 国务院关于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批复(2024年) 四、 四、 同意对合作区中方区域实施相关支持政策。支持建设国际医疗先行区,鼓励医疗新技术、新药品研发应用。支持研究规划建设合作区跨境铁路专用线。允许开展国际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地方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合作区发展。支持配套金融服务,鼓励中资和外资银行机构入驻,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区内金融业,支持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和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允许引入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支持确有需求时按程序设立综合保税区。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