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年) 二、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年) (二) 二、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 推行受理单制度。各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国务院部门决定的行政审批,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