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

一、 总体要求

二、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 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 (二) 推行受理单制度。各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 (三) 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办理时限,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依法可延长审批时限的,要按程序办理。建立审… (四) 编制服务指南。各有关部门要对承担的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 (五) 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各有关部门要对承担的审批事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明确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严格规范… (六) 探索改进跨部门审批等工作。对于多部门共同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收到牵头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应当…

三、 强化监督问责

(一) 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 (二) 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通过设立咨询台、在线应询、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提供全程咨询服务,确保申请人知情权。对申请人提出的是… (三)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向社会… (四) 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

四、 加强组织领导

(一) 高度重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是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 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国务院审改办要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 (三) 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2015年6月底前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及受理单样表等送国务院审改办备案。每季度初,各有关部门将上季度行政审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