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的批复(2007年) 三、

三、 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与东中部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西部地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观念,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鼓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进行产业转移,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互惠互利格局,促进东中西部地区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