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年) 十二、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年) 十二、 十二、 加强民族、宗教、侨务、国防、港澳台、外交工作 (五十六) 继续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 (五十七) 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宗教局牵头) (五十八) 继续加强侨务工作。更好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进中外交流合作的独特作用,使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向心力不断增强。(侨办、外交部等… (五十九) 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加强现代后勤建设,加大国防科研和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建设力度,发展国防科技工业。加强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建设。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推进国防动… (六十) 支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和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 (六十一) 拓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巩固两岸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政治基础,保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正确方向。努力推进两岸协商对话,推动经济… (六十二) 务实、开放做好外交工作。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五十五) 目录 (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