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年) (四十八)
(四十八)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1.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全国老龄办等负责)2.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提供关爱服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教育部、财政部、全国老龄办等负责)3.提高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做好地震、气象、测绘、地质等工作。(民政部、地震局、气象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海洋局、测绘地信局等负责)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司法部、法制办等负责)5.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治暴恐、黄赌毒、邪教、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发展和规范网络空间,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部、外交部、国家民委、宗教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法制办、网信办等负责)6.采取更坚决措施,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农业部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