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年) (四十六)

(四十六) 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1.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稳步推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发展社会办医。开展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加快建立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增量全部用于支付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几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保监会、中医药局、中央编办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