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年) (二十五)

(二十五) 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1.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人民银行、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2.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在改革中,要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农民利益有保障。(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林业局等负责)3.深化供销社、农垦、种业、国有林场林区等改革,办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科技部、质检总局、水利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4.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办法。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管理。强化惠农政策,增加支农资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审计署、扶贫办、统计局、林业局、粮食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