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1年) 六、 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 (二十八)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1年) (二十八) 六、 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 (二十八) 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将孤儿养育、教育和残疾孤儿康复等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继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负责) (二十七) 目录 (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