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1年) (十四)
(十四)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区域发展规划。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新十年的政策措施和促进西藏、新疆等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各项举措。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继续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颁布实施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启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坚持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扶贫办、国家民委、海洋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