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2021年) 23.

23.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农村部、科技部牵头,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完善灌溉设施,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农村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稳定种粮农民补贴,适度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和品质。多措并举扩大油料生产。发展畜禽水产养殖,稳定和发展生猪生产。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农村部牵头,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开展粮食节约行动。保障好14亿人的粮食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