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2021年) 19. 继续完成“三去一降一补”重要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和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搭建更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加大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力度,丰富应用场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统筹新兴产业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标准体系,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弘扬工匠精神,以精工细作提升中国制造品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五、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2021年) 五、 19. 继续完成“三去一降一补”重要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和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搭建更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加大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力度,丰富应用场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统筹新兴产业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标准体系,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弘扬工匠精神,以精工细作提升中国制造品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五、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 (十六) 稳定和扩大消费。 19.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