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1.

1. 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搭建中新金融创新合作平台,借鉴新加坡金融行业发展先进经验,建立创新合作的金融机构市场化准入制度,在继续推进中新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深化中新在金融机构双向设立、业务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合作、信息共享等全方位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