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1995年) 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199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内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