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十、
十、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后,原由国家电网公司代为行使的南方电网调度职责交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两公司要顾全大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电网间的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安全供电。
组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你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和电力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根据本批复精神,作必要修改后印发。
国务院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