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7年)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7年) 50 50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1〕第45号) 执行至2007年12月31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