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7年)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7年) 15 15 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审批 原《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9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引用法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