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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4年) 第63行

第63行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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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的企业资质认定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