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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4年) 第21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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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商贸企业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超过25份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