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2010年) 十六、

十六、 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国务院确定的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10年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将组织督察组赴各地调查了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市场物价情况。

国务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