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2010年) 九、

九、 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