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1986年) 第二条 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198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从第七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七五”计划)开始,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按照科技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的原则,安排中央财政支出的科技三项费用(中间试验、新产品试制、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下同)和科研事业费的预算拨款额度。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