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甘肃省玛曲县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地段划分的批复(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甘肃省、青海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尽快解决甘肃省玛曲县与青海省河南县边界争议问题的请示》(甘政发〔1999〕8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对裁定我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与甘肃…
一、
甘肃省玛曲县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边界争议地段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从西科河与黄河交汇处起,沿黄河大体向北、向西行至X=3803450、Y=17701850处…
二、
两省人民政府要从大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上述裁决意见,要做好各级干部特别是县、乡基层干部的工作,对于无视国务院裁决,挑起新的争端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同时,要对边界…
附件:
关于甘肃省玛曲县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边界争议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划分决定附图(复印件,只发甘肃、青海省各一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