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 三、
三、 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行政区域765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和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要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金湾区、斗门区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区——次中心——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的组团型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