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2007年) 三、

三、 加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继续加强珠江中下游堤防建设和河口整治;抓紧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促进西江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重点城市防洪工程体系,拟订城市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灾减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