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2003年) 六、

六、 要多方筹集水污染防治资金。“十五”期间,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国家适当给予支持。云南省要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管力度,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增强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融资能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向水污染治理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在企业落实治理资金后,国家给予贴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