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7年) 2.

2. 按照药品进口的有关规定,允许原研对照药品和在研临床试验药物的进口,允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境外研发外包企业及cGMP生产厂家生产的临床研究药物,用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