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7年) 24.

24. 加强京津冀口岸功能衔接。创新内陆和沿海口岸物流联通新模式,探索在天津港和北京平谷国际陆港之间采用新型转关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深化通关通检一体化改革,探索京津冀区域“单一窗口”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