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7年) 19.

19. 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鼓励发展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鼓励北京市评级机构对接国际评级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制定国际标准,增强评级机构国际影响力。支持有实力的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国际合作,拓展国际市场,为企业实施海外并购、国际招投标等提供服务。规范发展信用评级市场,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协调和事中事后管理,完善评级机构退出机制,强化市场力量约束评级机构行为,提高信用评级行业的整体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