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7年) 14.

14. 提升对外籍人才的社会保障水平。建立专门针对外籍人才的多语种、一站式政务服务与社会服务网站。增加涉外医疗服务供给,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国际医疗保险,提升外籍人才医疗服务水平。鼓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探索外籍人才社保缴纳转移接续机制,推动外籍人才在京津冀范围内社保对接,允许其按规定在任职结束回国时提取在京缴纳的社保资金。依托现有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统筹协调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加大外籍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在京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打造一批国际人才社区,加强涉外服务软环境建设。便利外籍人才出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参加新能源汽车指标配置。